路德维希-马克西米利安-慕尼黑大学(Ludwig-Maximilians-Universit?t München),简称LMU或慕尼黑大学。
立思辰留学360介绍,慕尼黑大学建校至今已有500多年,是坐落于慕尼黑市中心的一所世界顶尖名校,自19世纪以来便是德国和欧洲最具声望大学之一,也是德国精英大学和欧洲研究型大学联盟成员,其自然科学,生命科学,医学及人文科学等领域均在国际上享有盛名。
慕尼黑大学人才辈出,名声斐然,以36名诺贝尔奖得主(其中获得学位的毕业生有15人)在全球院校诺奖排名中位列17名,仅次于加州理工学院、纽约大学。马克斯·普朗克、沃纳·海森堡,康拉德·阿登纳等都曾在此求学。
机构设置
从十九世纪初起,慕尼黑大学逐步形成了民主管理的制度。几经变迁,当前的机构设置及其职能如下:
评议大会
这是大学议事决策的权力机构,其成员由民主选举产生。在一届的与会代表中,教授代表为36人,其他学术人员代表为12人,学生代表为12人,非学术人员代表为6人。校长等校务领导委员会的5名成员也是评议大会的成员。评议大会的成员每两年选举一次,其中学生代表每一年选举一次。
评议大会的职能主要有:
制订和修改大学的法规和章程;
选举产生大学校长和副校长,组成校务领导委员会;
听取校务领导委员会的工作报告。
评议会
评议会是在评议大会休会期间所设的常务机构,其成员包括:教授代表12人,其他学术人员代表4人,非学术人员代表2人,各团体都按评议大会代表1/3的名额选出评议会成员。此外,校务领导委员会5名成员,也是评议会的成员,参加日常会议,
评议会日常工作任务主要有:
拟定大学法规和章程中需要修订部分的修订草案,供评议大会研究讨论。
决定教授聘请事宜。
决定学术研究工作的重大项目。
决定新的学科和考试规则等。
各种人员在评议大会评议会中的比例,是根据巴伐利亚州《高等教育法》中规定的比例而设置的,教授多于其它人员的总和。即所谓“教授治校”。另一方面,让学生参加学校的管理,学生的比例和其他学术人员相同,多于非学术人员大学的机构设置、课程安排、活动组织都倾听学生的意见--这是“学生本位”制的体现。